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保证该地块的******资源局城区分局委托湖北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对孝感市p(2023)05号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孝感市p(2023)05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孝感市孝南区经济开发区春云社区福源路与槐荫大道交叉口处;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3°58′25.83″,北纬30°54′46.40″。
3.基本情况:该地块占地面积为61662.82m2,根据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类型主要为木林地、其他园地、其他林地、农村宅基地、坑塘水面、果园、水浇地及水田。根据现场踏勘及调查,该地块历史上原为农用地,现处于闲置待开发状态。项目地块内涉及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耕种活动,未涉及工业生产及规模化养殖活动。根据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该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图可知该项目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的要求,对项目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结合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资料得知,项目地块历史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周边相邻地块对本地块影响较小,项目地块受污染可能性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调查结束,无需进行下一阶段调查,调查地块可作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