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编号:25JTZBKM0055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1.2采购内容:
序号 | 车型 | 车型配置 | 保险 | 参考品牌及型号 |
1 | 微型车 | 燃油车:排量1.5L; 燃油车/新能源(纯电):五座及以上。 | 需包含交强险(含车船税)以及商业险,其中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300万元,驾乘意外伤害保险每位保额不低于10万元,且附加医保外药医疗费用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限额不低于5万元),其它保险可自行添加。 | 五菱之光1.5L实用型7座。 |
2 | SUV | 燃油车:排量2.0T; 燃油车/新能源(纯电):五座。 | 哈弗H6 2.0T 两驱Max。 |
备注:
a:以上出现品牌及型号为参考品牌及型号;投标人拟投入的车型,须与参考品牌相同档次或高于参考品牌档次;(招标文件中出现的参考品牌或规格型号,其目的是为了方便投标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车型技术参数,不具有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投标人应当参考所列品牌及型号,提供相当于或高于所列品牌及型号的车型。)
b:本次招标不限定车辆类型,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自行选择提供燃油车或新能源(纯电)车型。若投标人提供车辆类型为燃油车,则须遵守备注a规定事项。若投标人提供车辆类型为新能源(纯电),投标人仅须根据招标限价及租赁车型(微型车和SUV)及车型配置来自行确定所提供车辆的品牌及型号,招标人不做品牌及型号要求。
1.3车辆要求:微型车车龄年限在2年以内且行使公里数不超过3万公里;SUV车辆车龄在2年以内且行使公里数不超过3万公里。
1.4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且提供送车上门及车辆维护保养服务。
1.5预估金额:预估金额为含税价******.00元(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预估金额不作为结算金额,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1.6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框架份额执行完成为止。
1.7标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1名。
1.8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境内。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单价限价,最高含税单价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含税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车型 | 最高含税单价限价(元/月) |
1 | 微型车 | 2160.00 |
2 | SUV | 3420.00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 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 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对公司及单位(非个人)车辆租赁的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50万。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文件;若为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为依据;中标/选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
2.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标包或者未划分招标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 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 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 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 国通服总部级或云南各级公司纳入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10)与中 国通服各级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2月7日08时30分至 2025年2月12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237号3栋404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购买,潜在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将以下材料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向招标人以现场或电话、邮件方式了解有关信息并购招标文件:
网上购买文件的单位须将:(1)法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3)汇款凭证(汇款凭证上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简称)发送到******37@qq.com。报名资料以“项目简称+XX公司(简称)”命名发送到此邮箱。
4.4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北京路237号3幢401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检测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 国通服采招门户******/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237号
邮 编: /
联系人:刘晓阳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账 号:************1
招标人:******有限公司
日 期: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