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安陆市体育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 O)项目设备租赁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陆市体育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履带起重机、挖掘机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安陆市体育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 O)工程项目位于安陆市河西古渡路以北。东至河滨西路,西至中轴线,南至古渡路,北至横6路,是安陆市的标志性建筑,也是安陆市最大的、具有国家级先进水平的多功能体育场馆。
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建设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地下停车场及相关配套用房。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6775.10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621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0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0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000.00平方米,含9000座体育场12800.00平方米,6000 座体育馆25000.00平方米,600座游泳馆10200.00平方米,运动员公寓8000.00平方米,体育配套10000.00平方米,室外架空平台3000.00平方米,地下室19000.00平方米。抗震设防烈度6度,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一级,地下防水等级为一级。结构使用年限为 50 年。
2.2招标内容
本次设备租赁招标分为1个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设备租赁计划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设备质量要求:投标产品供应商供应的设备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航局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或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含运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5日21时至 2025年8月20日21时******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4.2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4.3本次招标不收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命名为投标人全称 招标编号 投标设备 投标包件号)
5.2 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和供应商门户(网址:******/PMS/)上发布,投标人通过门户网站同时进行注册、报名参与、标书下载、网上同步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