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班列多式联运中转中心配套道路电厂北路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第三方监测(HBSJ-202410SZ-******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410SZ-******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中欧************委员会关于中欧班列多式联运中转中心配套道路电厂北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各类上级专项资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西起西港路,东至平江大道。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3.78km,其中主线道路长度约1.58km,主线桥梁长度约2.2km;同步实施匝道桥长约0.4km、人行坡道桥长约0.64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兼疏港公路功能,设计车速40km/h,红线宽30~65m,高架桥梁段主线双向四车道,起点地面段双向六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铁路交叉工程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中欧班列多式联运中转中心配套道路电厂北路工程EPC总承包范围内的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和第三方工程监测,包括但不限于:①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含本项目所有的工程原材料检测,地基与基础工程、下部结构、上部结构和交通安全设施现场质量检测,施工完毕后交(竣)工检测等(详见清单)。②第三方工程监测工作:包括工程的基坑监测工作和铁路交叉工程影响范围内的铁路设施变形监测、钢箱梁顶推施工监测等工作(详见清单)。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 合同估算价:857.00万元 |
||||||||||||||||||||||||||||||||||||||||
2.3其他:本项目服务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交(竣)工日期以项目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工作包括: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完成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铁路交叉工程(不含上跨二期铁路、下穿二期铁路)等工程以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缺陷责任期修复及保修任务等工作;采购及其他工作:材料、设备采购(如有)及协助业主完成本项目各类报批手续,交(竣)工验收,档案管理、水土保持、安全评价等专项验收、审计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2)+(3)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③或②+③: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同时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质量检测资质或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③具有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3)第三方工程监测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及人员等其他要求详见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1)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含各方工作内容及分工所占合同额的比例等)和相应的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缴纳履约保证金等相关事宜,投标文件可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或盖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2月25日至2025年03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18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5年02月24日 | ||||||||||||||||||||||||||||||||||||||||
备注: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