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zb-2025-11
2、项目名称:2025年宜昌市松材线虫病打孔注药防治示范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2万元(包一:13万元、包二:19.5万元、包三:19.5万元)
5、最高限价:52万元(包一:13万元、包二:19.5万元、包三:19.5万元)
6、采购需求:打孔注药防治技术服务,包一:在宜都市宋山森林公园及周边打孔注药1万瓶;包二:在秭归县茅坪镇芝茅公路沿线打孔注药1.5万瓶;包三:在兴山县水月寺镇古树群、榛子乡打孔注药1.5万瓶;最终株数根据树木大小以实际打孔注药为准,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06日至2025年02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3、方式:供应商凭******居民身份证原件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2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2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磋商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并加盖公章),并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竞争性磋商会。
同一个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包的磋商,如同一个供应商同时成为多个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则只能保留预算金额最高包号(金额相同则按包号在前的顺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同时放弃其它包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桔城路19-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天涯
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zb-2025-11
2、项目名称:2025年宜昌市松材线虫病打孔注药防治示范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2万元(包一:13万元、包二:19.5万元、包三:19.5万元)
5、最高限价:52万元(包一:13万元、包二:19.5万元、包三:19.5万元)
6、采购需求:打孔注药防治技术服务,包一:在宜都市宋山森林公园及周边打孔注药1万瓶;包二:在秭归县茅坪镇芝茅公路沿线打孔注药1.5万瓶;包三:在兴山县水月寺镇古树群、榛子乡打孔注药1.5万瓶;最终株数根据树木大小以实际打孔注药为准,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06日至2025年02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3、方式:供应商凭******居民身份证原件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2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2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磋商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并加盖公章),并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竞争性磋商会。
同一个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包的磋商,如同一个供应商同时成为多个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则只能保留预算金额最高包号(金额相同则按包号在前的顺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同时放弃其它包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桔城路19-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天涯
电话:******